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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05-22, 10:36 PM
45歲
幾天前在新加坡疑是因食物中毒而導致耳水不平衡,吐了一整個晚上,至今好像還有些後遺症,上班上到一半一陣不舒服,趕快回家撲倒在床上昏睡,睡夢中還依稀感覺到外面在下雨,醒來時發現花園外洋灰地面卻是乾的,搞不懂雨到底有沒有下過。
晚飯過後整理一下電腦裡累積下來待填詞DEMO,發現一首名為Morning Sickness的,如果不要解作孕婦的晨吐的話,也可以是一個人徹夜不睡,在一片凌亂的房子中想像他的未來,在天快亮前寫完一首歌後,走出去門外呼吸潮濕的空氣,突然感到不管怎樣的未來都是個屁,一陣奇異的空腹感讓他覺的自己病了,他想,反正最好就在45歲那天死去就好了,這城市的每個角落都充滿了很有想法而且吵到要死的人,卻也依然毫無健樹,他覺的自己也很吵,吵到自己受不了,他覺的他病了,絕症來的,45歲前就會死了。
不失為一個尚可的死亡年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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迴響
阿管老师一提,我的那个刚弄不久的space 就多了60多访问量,当天。
由 峰 發表於 May 27, 2007 2:10 PM
零食無益,適可而止。
由 agnes 發表於 May 25, 2007 4:21 PM
剩下10年可活啊,那就先去台北找找大家再說啊,親愛的林凱洛.
張大小姐,我有比你認真成為一個大人.
其他同學,峰同學說的好,只是一個想法,不要當真,死亡從來都是措手不及的,我是說,如果可以的話45歲適合死,因為我不想活太久,僅僅是一個想法,想法是永遠在變的.
我很高興我還可以在完全無趣之前還可以傷春悲秋呢,生命的零食.
由 i 發表於 May 25, 2007 12:35 PM
哎,真的要死的話才不會那麽矯情,在這裡傷春悲秋咧。死是沒有一句廢話的。
由 agnes 發表於 May 25, 2007 10:31 AM
很多原来仅是一个想法
我们可以选择有或无.
我很愿意看到你过的好
请 快乐.
由 峰 發表於 May 25, 2007 12:37 AM
阿管不要死。
由 lh 發表於 May 24, 2007 10:11 PM
15 岁应该享受
25 岁也应该享受
35 岁还是应该享受
45 岁更是应该享受
如果生命在45 岁就画上句号,55 岁会觉得不公平的。
由 丫。 發表於 May 23, 2007 8:53 PM
管启源,不要和我抢厌世的饭碗。要好好生活。
45岁当一个丈夫或者爸爸,也算死掉一个悲愤的人。
由 w 發表於 May 23, 2007 11:25 AM
如果只剩下十年可活,
你想做什麼?
我的朋友。
由 c 發表於 May 23, 2007 10:54 AM
老师,不要这样早死啦。如果你’去‘了,谁会一直鼓励我写歌呢。。。。活久一点啦?
由 颜小妹 發表於 May 23, 2007 9:31 AM
先不要死,需要你的文字来记得感动。
由 猫 發表於 May 23, 2007 12:53 AM
厌世
由 l 發表於 May 23, 2007 12:05 AM
